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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SMK涉外小课堂第七期——美国专利申请之临时申请优先权和非临时申请优先权

时间:  2022/9/15 15:46:37      发布者:  admin

  优先权是专利申请程序中重要的一环,这主要是因为它可以限制专利审查员对专利申请的检索时间范围,有了优先权就能将有效的专利申请日期提前,这样就会增加获得专利授权的机会。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美国有关专利优先权的规定:

1、临时申请优先权【35 USC 119(e)】

美国临时申请案在符合揭露申请与规定时,其发明人可在临时申请案申请日后12个月内提出正式申请,并在涵盖相同内容的情况下主张临时申请案的优先权,若非故意延迟,12个月可以再延长两个月【缴纳恢复优先权费用1700美金】。

享受临时申请优先权的条件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:

(1) 在先申请为美国临时申请,并且这个临时申请不能要求其他的优先权;

(2) 在后申请为美国的非临时申请或者是指定美国的国际申请;

(3) 临时申请在后面的非临时申请之间必须有至少一名共同的发明人;

(4) 随后提出的非临时申请所要保护的主题必须在临时申请中得到支持。


需要注意的是,在美国申请过临时申请的美国专利申请,在进入中国时,一定要同时要求临时申请和正式申请的优先权,并且临时申请日距离中国也不得超过12个月,才能获得完整的保护。


2、非临时申请优先权

a.分案(Divisional Application)

对于分案申请,其权利要求书是从分案分割出来的发明点,其说明书不可超出原申请(母案)的公开范围,当申请人在专利授权前或专利申请放弃前提出分案申请,此分案申请与母案的申请日及优先权日一致。

b.延续案(Continuation Application)

对于延续案申请,其权利要求书是母案说明书公开的,但没有在原权利要求书出现的发明点,其说明书不可超出原申请(母案)的公开范围,当申请人在专利授权前或专利申请放弃前提出延续案申请,此延续案申请与母案的申请日及优先权日一致。

c.部分延续案(Continuation-in-part)

在申请提交后,如果申请人对发明做了进一步的改进,可以通过提交部分延续案的方式对新增的发明点进行保护。对于部分延续案申请(Continuation-in-part),与原申请(母案)的公开范围一致的部分,其申请日及优先权日与母案一致。对于新增加的部分,其申请日则为部分延续案申请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