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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海外知识产权速递之亚洲篇——新加坡-外观设计

时间:  2022/9/19 9:27:02      发布者:  admin

  新加坡《外观设计法》对工业设计的定义是:“对产品外形的线条、图样、形状位置或三维形状及颜色与其结合作出的新的、原始的设计”。

一、保护期限:

根据新加坡《外观设计法》第21条,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5年,自申请日起算。之后每5年可申请延长1次,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15年。

二、不被保护的客体

Ø 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设计;

Ø 集成电路的计算机程序或布局设计;

Ø 适用于某些物品的设计:例如墙匾,奖章和纪念章以及具有文学或艺术特征的印刷品(例如证书,地图,邮票等);

Ø 施工方法;

Ø 功能性的设计;

Ø 依赖于另一件物品或非实体产品外观的设计,设计者意图使其成为不可分割的部分,或使该物品或非实体产品能够连接、放置在周围或靠着另一件物品或非实物产品,才能使物品或非实物产品可以发挥其功能;

三、申请方式:

巴黎公约途径:申请人在中国首次申请6个月内要求优先权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。  

四、申请语言

申请人可以英语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。

五、所需材料

申请人可以英语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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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申请流程

提交新申请: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;

初步审查:审查机关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,如果符合正式要求,该申请将会进入授权阶段;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,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将发出补正通知,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补正;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撤回;

授权通知:初步审查合格将会收到授权通知,一般6-8个月外观专利就可授权。

七、授权条件

根据新加坡《工业设计法》,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,并且具有视觉吸引力才能被授权。

八、官费情况

仅供参考,具体以该申请的实际情况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为准。

申请费:250 SGD/每个设计(约合人民币1228.0元)

请求延期公布费:40 SGD/每个设计(约合人民币197.0元)